安全与应急管理部
安全与应急管理部核定岗位6个,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名,业务岗4名(生产安全岗1名、运营安全岗1名、应急管理岗1名、消防安全岗1名)。
部门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集团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并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
3.指导、监督、协调集团公司各业务板块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4.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提出阶段性安全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督促指导子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6.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比。
7.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信息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分析、汇总工作,按要求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并指导集团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9.承担集团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对接协调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整改落实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情况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及时治理问题隐患。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